
香港及海外共同財產在中國大陸法院的財產分割處理
香港及海外共同財產在中國大陸法院的財產分割處理(附法律依據) 當夫妻離婚時,如涉及香港或海外財產,大陸法院在分割時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等相關法律,確定財產的性質及分割方式。以下是具體法律依據和處理方式: 一、大陸法院對香港及海外財產的處理原則及法律依據 1. 法律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24條: 夫妻財產關係適用雙方當事人共同選擇的法律;未選擇的,適用夫妻共同經常居住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住地的,適用與夫妻有最密切聯繫地的法律。 ✅ 解釋: 2. 司法管轄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34條(2021修訂): 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65條: 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無住所,因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對其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