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和配偶在婚前有财产,婚前协议在大陆是否有效?法院会承认婚前协议吗?
婚前協議在中國大陸的法律效力解析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情侶在結婚前會考慮簽訂婚前協議。那麼,婚前協議在中國大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會承認婚前協議嗎?本文將從專業法律角度為您詳細解析。 一、婚前協議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這明確賦予了婚前協議法律效力。 東元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團隊表示,婚前協議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被法院認可: 雙方自願簽訂,無欺詐、脅迫情形 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協議約定明確具體,具有可執行性 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婚前協議的核心內容 1. 財產約定 婚前協議最常見的內容就是對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歸屬進行約定。可以約定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按比例共有。 2. 債務承擔